東南亞華人網:菲律賓衆議院彈劾小組24日表示,監察專員辦公室在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的彈劾案結束前,不應就其是否涉及刑事責任作出決定,理由是依照《監察專員法》,對可彈劾官員的調查權優先屬於參議院彈劾法庭。
衆議院檢控團隊發言人布科伊在記者會上指出,監察專員馬蒂雷斯日前要求薩拉就涉嫌技術性濫用公款、貪污、僞造公文等指控作出回應,但根據《共和國法案第6770號》第21條和第22條,監察專員不得在彈劾程序未完成前啓動獨立調查,除非其目的是提交正式的彈劾投訴。
布科伊表示:“彈劾是針對可被彈劾官員最高級別的問責程序,審理權屬於參議院組成的彈劾法庭,監察專員必須等待審判結果。”
這起風波起源於衆議院善政與公共問責委員會此前調查薩拉辦公室預算使用情況時,發現其在2022至2023年期間動用了高達6.125億比索的“機密經費”,並牽涉到一系列刑事指控,包括貪污、僞造文件和違憲行爲等。
雖然監察專員辦公室將該委員會列爲“申訴人”,但該委員會並未正式向監察專員提交刑事投訴。布科伊強調,既然彈劾法院已啓動程序,監察專員就應暫停相關調查,並等待彈劾結果出爐。
他補充說:“應讓彈劾法院有機會完成整個審判過程,監察專員應‘退居二線’,以免影響程序正當性。”
目前,薩拉副總統仍堅稱自己清白,並未就相關指控作出公開回應。各方關注這場圍繞高層權力、預算使用與司法邊界的博弈,是否會進一步激化菲律賓政壇的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