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華人網:印度德里警方6月20日宣佈,在兩起獨立的執法行動中成功逮捕5名涉嫌參與跨國詐騙和洗錢的嫌疑人,所涉詐騙金額總計超過360萬印度盧比。警方指出,這兩起案件均與中國操控的境外詐騙網絡有關,部分贓款已被轉移至中國,加密洗錢路徑清晰可見。
在第一起案件中,德里北區網絡警察局逮捕兩名男子Pawan與Mankiraat Dhillon,兩人利用虛假的投資App詐騙受害人210萬盧比。詐騙過程中,嫌疑人通過Telegram和WhatsApp等社交平臺與受害人保持聯繫,同時接受來自中國組織的遙控指令。受害人在“虛擬盈利”誘導下向多箇銀行賬戶分三次轉賬,最終被騙走全部資金。
調查顯示,嫌疑人負責提供本地銀行賬戶,並抽取佣金作爲回報。他們曾赴尼泊爾提取受害人資金,留下多項行蹤證據。警方在旁遮普邦莫哈里將兩人逮捕,查獲多張銀行卡、手機及其他作案工具。
第二起案件由德里西南區網絡警察局主導,共有三名嫌疑人落網,分別是Mahender Singh Rajawat、Ariph Khan和Laxmi Narayan Vaishy。他們涉嫌通過虛構網絡兼職任務騙取一名舉報人K Kant超過158萬盧比。
受害人最初收到“五星好評返傭”任務並獲得小額回款,隨後被誘導以“解凍賬戶”“公益任務費”“修復信用”等理由持續轉賬。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嫌疑人行蹤,並在拉賈斯坦多地實施抓捕。
調查發現,該團伙直接受中國籍人士通過Telegram指揮,並協助洗錢。詐騙所得在到賬後約20分鐘內即被兌換爲USDT等加密貨幣轉至中國,轉移手段極具隱蔽性,增加追查難度。
德里警方指出,兩案均反映出中國主導的跨境詐騙組織以本地代理形式操作,融合假App、社交媒體操控、本地賬戶轉移及數字貨幣洗錢等手段,組織嚴密、行動迅速,構成極大風險。
目前,所有嫌疑人已依據《新刑法》第318條第4款和第61條第2款被正式立案,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員被捕。德里警方提醒社會公衆,不要輕信高收益投資與網絡兼職信息,發現可疑線索應立即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