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華人網:一名中國女子去年10月隨友人赴馬來西亞旅遊,期間在一間娛樂場所拾獲一枚價值1萬令吉的籌碼,卻未上交處理,最終因涉嫌盜竊被控上庭,並在2025年6月4日被判罪成,處以4000令吉罰款。
據悉,事發時這名女遊客將籌碼交給同行的中國籍友人,對方隨即支付了她3000令吉後迅速離開現場。不久,娛樂場所的保安人員出現,指控她偷竊籌碼,並將其帶往保安室報警處理。
警方隨後將她拘留,期間長達十餘日,並以《刑事法典》第380條(建築物內偷竊)對她提出刑事指控。案發後,該女子的朋友便不知所蹤。
代表律師拿督梁柏耀(Datuk Liang Bao Yao)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這名女遊客在事發時曾感到不安,因不知處理方式,纔將籌碼交由友人處理。他坦言:“監控畫面已清楚記錄下她與友人交換籌碼及金錢的全過程,勝訴機會渺茫,因此我建議她承認指控,以換取罰款處理。”
梁柏耀還指出,女事主可能陷入了一場早有預謀的騙局。他懷疑,這枚高額籌碼很可能是詐騙集團有意放置,用以誘導他人上鉤。“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這種金額的籌碼不可能輕易丟在地上。”
他也提醒公衆,若在任何場所拾獲金錢或財物,必須立即交予場地管理方,否則可能因涉嫌盜竊而被提控,最高刑罰可達10年監禁及罰款。
據瞭解,這名女子是第二次到訪馬來西亞,案發後獲准保釋,案件於今年6月正式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