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華人網:一宗發生在湖北潛江的傳銷大案,背後竟牽出驚人的“送錢脫罪”黑幕!嫌疑人爲了擺平案件,先後花費高達840萬元行賄公安高層,致使案件一拖再拖、主犯長達八年未被追責。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該案詳情,涉案警官已有多人獲刑,時任公安局局長也被另案處理,案件引發廣泛關注。
案情可追溯至2010年,任某國成立某網絡科技公司,利用傳銷模式非法牟利。2014年4月,該公司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湖北潛江市公安局立案調查,相關涉案人員也陸續落網,警方扣押了大量電腦設備和公司賬目資料。
得知被查後,任某國不惜重金託關係脫罪,前後支付了高達840萬元給中間人李某,專門找人“打點”公安系統。據查,李某先後行賄時任潛江市公安局局長肖某190萬元,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支隊長王某40萬元,偵查大隊大隊長熊某20萬元。
在肖某安排下,王某不僅銷燬了對任某國不利的證據,還授意讓其做無罪供述,熊某也積極配合。案件辦理期間,檢方曾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但最終在2016年12月,公安局第三次移送案件時,竟稱“證據不足”,任某國未被起訴,成功規避法律追究。
直到2019年,該公司其他涉案成員被法院陸續判刑,唯獨任某國“安然無恙”。2021年,湖北省公安廳重新指定應城市公安局立案調查,案件才被重新啓動。
2024年8月,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支隊長王某、大隊長熊某因犯徇私枉法罪,分別被判刑三年及一年五個月,違法所得依法追繳;局長肖某則另案處理,追責程序正在進行。
針對案件後續,法治時報記者已聯繫大冶市人民法院,相關信息尚待進一步披露。
這一窩案不僅揭露出公安系統內部權錢交易之深,也再次警示:公正執法絕不可被金錢玷污,法網恢恢,終有一日補上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