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國會推動警務改革重點:嫌犯隱私、不得隨意曝光!

東南亞華人網:菲律賓國會近期提出一項綜合性改革提案,旨在全面規範警察執法行爲,重點聚焦嫌犯隱私保護、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設以及司法程序的規範化,以回應社會對執法濫權、程序瑕疵及冤假錯案的高度關注。
根據提案第一部分內容,執法部門在處理涉案人員時必須嚴格遵循尊重人權的原則。該建議明確指出,應建立犯罪嫌疑人接受媒體採訪的統一審批制度,必須在律師在場的前提下進行,杜絕誤導性提問或語言誤解帶來的法律風險。
同時,提案嚴禁警方進行“遊街示衆”或其他具有羞辱性質的公開展示行爲,統一對外發布犯罪嫌疑人照片與影像資料的標準,全面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此外,警方在對嫌疑人進行米蘭達權利告知時,必須使用其熟悉的語言,以確保其基本訴訟權利得到保障。

提案的第二部分建議建立覆蓋全國的案件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實現案件辦理流程的透明化與實時化。該系統將涵蓋立案、偵查、起訴等全流程,公衆可依法查詢案件處理狀態,司法部門也可據此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改革草案還提出應定期向社會發布包括毒品犯罪在內的重點刑事案件統計數據,以便更精準地評估打擊成效與趨勢。
提案的第三項重點聚焦於防止司法資源被濫用,特別指出需防止部分執法人員故意以“謀殺未遂”等嚴重罪名指控輕罪嫌疑人,從而造成量刑混亂和司法不公。
文件明確要求:未成年人違法案件需依據最新司法指導意見進行個案評估,防止一刀切處理;交通肇事類案件應依賴客觀證據,如監控錄像,若無法證實駕駛員有過錯,應依法免責,杜絕濫訴現象。
作爲配套措施,菲律賓國家警察(PNP)也在總警監尼古拉斯·託雷三世的主導下,開展內部管理機制改革。警方的績效考覈體系已從“以抓捕數量論英雄”轉向“程序正義優先”模式。
新制度取消了逮捕數量掛鉤晉升的舊機制,轉而強調執法過程的合法性、證據鏈完整性和辦案質量。同時推廣“逮捕誓詞”制度,要求每位警員對逮捕行爲出具書面說明與法律依據,並強化起訴前審查流程,以減少無辜者被羈押的風險。
該系列改革的推進標誌着菲律賓在建設法治國家和提升公信力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亦被視爲司法系統向更加專業、透明和公平方向發展的積極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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