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突擊搜查兩名卡拉OK店老闆,指控他們劫持15歲女孩賣淫

東南亞華人網:6 月 28 日,反人口販賣司司長 Songklod Krikkritya 上校命令反人口販賣第五司警司 Alongkot Kochakaew 上校、反人口販賣第五司副警司 Krik Senasniang 中校、反人口販賣第五司警司 Nattapol Daowiang 中校及其他警官逮捕Wanwisa 女士(37 歲)或Mae Pui女士和Rungnapa 女士(49 歲)或Mae Ja女士,指控他們通過利用賣淫、引誘或引誘他人實施猥褻行爲來販賣人口,販賣人口的罪名包括:年齡在 15 歲以上但未滿 18 歲,並且是賣淫企業的業主、看護人或經理的人。嫌疑人是在那空是貪瑪叻府卡農縣的兩家卡拉 OK 酒吧被捕的。

逮捕前,警方接到舉報,稱兩名嫌疑人的卡拉OK店偷偷帶走18歲以下的女孩進行性服務,且不懼法律制裁。於是,警方前往調查,直至查明真相,並與洛坤府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官員合作,計劃從兩家店購買女孩。最終,警方逮捕了兩名嫌疑人,並繳獲了用於購買女孩的共計2400泰銖的鈔票以及一本記錄女孩受僱工作的筆記本等證據。

同時,他們還幫助了15歲的A女士(化名)和17歲的B女士(化名),她們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經詢問,A女士稱自己在店裏工作了大約一箇月,接了70個工作,每個工作3000泰銖,但每次都要給梅佩一半。

B女士稱自己在店裏工作了大約15天,接了40多箇工作,每個工作2500泰銖,每次都要給梅嘉一半。

萬維薩女士和龍納帕女士經調查後承認了罪行。她們被帶到反人口販賣司第五分局的調查人員那裏,繼續處理案件,並幫助受害者脫離人口販賣,並將她們送往暖武裏府人口販賣受害者保護中心(Ban Kret Trakan)接受進一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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